发布于:2019-09-24 14:02
2019年9月18日,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(SEAC)同意支持荷兰国家公共卫生与环境研究所(RIVM)的提议:限制颗粒填充材料和覆盖物中的8种PAHs总和不得超过20 mg/kg。
表1 8种PAHs物质
物质 | CAS号 |
苯并(a)芘(BaP) | 50-32-8 |
苯并(e)芘 (BeP) | 192-97-2 |
苯并(a)蒽 (BaA) | 56-55-3 |
䓛 (CHR) | 218-01-9 |
苯并(b) 荧蒽 (BbFA) | 205-99-2 |
苯并(j) 荧蒽 (BjFA) | 205-82-3 |
苯并(k) 荧蒽 (BkFA) | 207-08-9 |
二苯并(a,h)蒽 (DBAhA) | 53-70-3 |
2017年研究报告指出,在在颗粒填充材料和覆盖物中检测到的多环芳烃,在较低水平浓度下暴露于足球运动员,在球场或操场上玩耍的孩子,以及安装和维护这些表面的工人会有癌症的风险。
欧洲委员会通过这一项审议后,会拟定限制草案,修订欧盟REACH法规限制物质清单,并将其提交给各成员国征求意见。
中纺瑞提醒,若企业使用了上述限制物质,且限制含量超出了规定限值,则企业应及时做好物质替换和销售策略调整,以保证自身产品符合法规要求。中纺瑞致力于欧盟REACH法规的研究、分析和解读,为企业提供专业的一站式解决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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